【StudyDIY | 遊學小知識】出國停保未滿6個月,回國須補繳出國期間保費!!
愈來愈多青年朋友跨國際工作了!健保署提醒需長時間往來國內外的民眾,不管您是被公司派遣出國支援,或至海外就學打工,出國期間瞭解健保停復保相關規定,不輕易停繳保費,保障您的健保就醫權益!
年初甫獲得主管賞識的小儒,被公司調到菲律賓總部派駐1 年,出發前,人事部門通知她,派駐期間回臺灣的休假次數有限,建議她可以先停掉健保比較不會增加個人的財務負擔。小儒推算之後認為可行,決定在出國期間辦理停保。
3 個月後,小儒休假回到臺灣,因為身體不適到附近醫院就診,但因為之前停保的關係,只好自費看診就醫,並配合醫師的指示做篩檢項目,繳費時付了一大筆費用。她考慮到未來7 個月仍有可能會回臺灣休假,但又想到每次最多待7 天,所以還是沒有辦理復保。
1 年後小儒結束派駐國外,回到臺灣向原公司辭職,跳槽到另一家公司就職。不久後卻收到要補繳出國期間未繳健保費的通知,小儒感覺很錯愕,不知道是哪裡出了問題?
停復保有規定 詳細瞭解才保障
依據健保法相關規定,辦理停保者在停保期間不需繳交保險費,所以也不能享有健保的醫療給付。停保者於回國後須辦理復保手續,但是出國未滿6 個月即回國者,應註銷停保並補繳停保期間保險費。小儒雖然被公司派駐到菲律賓1 年,但是派駐3 個月便有回到臺灣的出入境紀錄,導致停保原因消失,健保署會將小儒先前申請的停保註銷,因此小儒會收到健保署的補繳費通知。針對小儒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,健保署呼籲要出國就學或就業的朋友們一定要熟知停復保相關規定,以免因不符規定而需要補繳保費喔!
停保
出國前向投保單位申請,出國期間暫停繳納保險費,並同時暫停醫療給付權益,辦理停保方法如下:
1. 填妥「停保申請表」,經投保單位向健保署提出申請。(若本人無法親自申請時,可委託在臺親友攜帶本人及受委託親友的身分證件、印章,向投保單位辦理停保。)
2. 出國後申請停保者,以申請表件送達健保署之日為停保日,不可追溯至出國日為停保日。未辦理出國停保者(依法即屬繼續加保),回國後不能申請追溯補辦停保,或要求退還出國期間已繳納的保險費。
3. 出國6 個月以上辦理停保,返國復保後再次出國者,應屆滿3 個月,才能再次辦理停保。
復保
返國不論停留期間長短,應自返國日起復保、繳納保險費及恢復健保醫療給付:
1. 在國外期間不能辦理復保,須等到返國才能辦理復保。辦理復保請填妥「復保申請表」,檢附戶籍相關證明文件及入出境證明或護照影本,向投保單位辦理復保。未辦理復保,仍然要追繳返國日起之保險費。
2. 如出國期間未滿6 個月,即不符合停保規定,將註銷停保並追繳保險費,同時恢復健保醫療給付權益。
特別注意事項
每次出國期間超過2 年,經戶政機關將其戶籍遷出國外者,自戶籍遷出日起即不具有加保資格。健保署也特別提醒,民眾返國時應先向戶政機關辦妥恢復戶籍登記,再次取得加保資格後,才能重新辦理加保。戶籍遷出國外2 年內回國辦理恢復戶籍,自恢復戶籍之日起加保;戶籍遷出國外2 年以後才回國,須於恢復戶籍滿6 個月之日起加保。
瞭解健保停復保 出國安心沒煩惱
有關停復保查詢及表單下載請至健保署全球資訊網:http://www.nhi.gov.tw,點選「一般民眾」進入「投保服務(含新生兒單一窗口作業)」之「投、退、停、復保」項目,或撥打健保署諮詢專線0800-030-598 洽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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